課程介紹
★【學習讚】108年桃園市青年自主學習方案!符合補助資格者,本課程可洽「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職訓推動課」申請學分費補助,活動內容詳見網址:
https://bit.ly/2W5ZT8w賀!本校榮登亞洲百大名校!商學院獲得AACSB國際認證!在家也能修學分!「遠距教學學分班」【課程說明】
目標:教導學生瞭解合併報表之會計處理。
內容:企業合併/合併報表編製準則/母子公司間交易之會計處理/股權比例變動之合併程序/合併報表中股東權益之特殊問題/合併現金流量表/合併每股盈餘/合併所得稅問題/推算會計/合資經營會計/外幣交易會計/部門別財務報告。
【上課說明】本課程採「非同步遠距教學」加3次面授(3/30 15:00-16:30、5/26 15:00-16:30、6/23 15:00-16:30)教學。
※注意:三次面授課程皆須出席。※會計師高考相關學分課程也可透過「隨班附讀」方式修習。
※對象:開課日前年滿18歲以上或具備報考大學之資格。
※報名須繳交:報名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未滿18歲者需加繳高中職以上畢業證書影本,缺繳資料者須加簽切結書。
注意事項:
※若繳交資料不完整或資格不符或出席時數未達該科總時數三分之二以上或成績未滿60分者,無法發予學分證明。
※每學期選修學分數上限:學士學分班18學分。
※學分班學員不具學籍,不得以此延緩兵役。
※學分證明:得作為學分抵免之用,但非學位證明書,且不得作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教育學分採計之用。
【會計師高考規則】依考選部規定,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第一款以外之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初等會計學或會計學(一)或工業會計、中級會計學或會計學(二)、高等會計學或會計學(三)、成本會計或管理會計、審計學或高等審計學、稅務會計、政府會計、會計實務、會計師業務研究、非營利事業會計、財務報表分析、財務管理或財務經濟學、財政學、經濟學、民法概要、商事法、證券交易法或證券法規、稅務法規或租稅法規、資料處理或電子資料處理或電子計算機概論或計算機程式與應用或電腦應用、電腦審計、會計資訊系統、統計學、職業道德規範、公司法、商業會計法、管理學(概論)或企業管理(概論)或企業政策或組織與管理、管理資訊系統、銀行會計、會計制度、會計師法等學科至少七科,合計二十學分以上,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有證明文件者。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起,其中須包括中級會計學或會計學(二)、成本會計或管理會計、審計學或高等審計學。但已部分科目及格得依本規則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補考者,於保留期限屆滿前不受此限。
※詳細規定詳見「考選部網站公告」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Laws/wfrmExamLaws.aspx?kind=3&menu_id=320&laws_id=87